1、發票丟失怎么辦?
1)如您遺失的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發票,處理方式如下:
客戶發票丟失的情況下,申請發票底聯,客服人員需核實是否開出過發票,發票的金額是否一致,若都符合,可讓客戶申請發票底聯。客服人員需與客戶確認是索取電子版發票底聯(發票底聯拍照給客戶)還是需要紙質版發票底聯(發票底聯復印件加蓋新網財務章)。客戶需要提交遺失證明并加蓋公司公章,遺失證明中需要注明:
會員號:
發票金額:
發票號:
遺失原因:
發票底聯樣式:電子版還是紙質版
如客戶索要電子版,請客戶將遺失證明加蓋公司公章(紅章)后通過工單,將申請提交給財務。
如客戶索取紙質版,請客戶將遺失證明加蓋公章(紅章)后,原件郵寄給新網的財務人員。新網財務人員會將復印件郵寄(郵費需到付)給您,還需要您留下您的收件地址,聯系人以及手機。請提交工單反饋。
2)如您增值稅專用發票兩聯全部遺失,處理方式如下:
請先核實下您的專票是否超過180天抵扣時限。
a.如果已超過180天抵扣時限,表示您的專用發票已經過期,我們無法為您再申請到供您抵扣使用的已抄報稅證明單。當前只能為您提供發票復印件或掃描件,僅供您入賬操作。如您需要復印件或者掃描件,您可以聯系客服提供相關信息(注明開票時間,發票號碼,發票金額)。如您需要將復印件郵寄(郵費需到付)給您,還需要您留下您的收件地址,聯系人以及手機。
b.如果未超過180天抵扣時效,請您郵寄(郵寄地址參考下方地址)貴公司加蓋公章的發票遺失證明,遺失證明中的發票編碼即為發票左上角二維碼旁的10位代碼,如發票遺失無法提供,此行為空即可,切勿隨意填寫。發票號碼為對應發票詳情頁面中的8位發票編號,請您填寫好后加蓋發票抬頭公司公章,郵寄(郵費需到付)至新網財務,并留下您的收件地址,聯系人,以及聯系人手機。我們在收到您的發票遺失證明后,會為您向稅局申請開具已抄報稅證明單,然后連同發票底聯復印件一起回郵或掃描給您,您可憑借已抄報稅證明單和底聯正常入賬和抵扣進項稅。
3)如您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了一聯,處理方式如下: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八條: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您丟失的是數電發票,您可以登錄賬號中再下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