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旅游景點已經是見怪不怪的事情了。什么法老、金字塔...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山寨不了的。要說山寨最出名的,莫屬于安徽省于2017年山寨的上千個兵馬俑。
山寨旅游景點已經是見怪不怪的事情了。什么法老、金字塔...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山寨不了的。要說山寨最出名的,莫屬于安徽省于2017年山寨的上千個兵馬俑。
據西安媒體報道,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五千年文博園”景區內,出現了一個號稱中國最大的山寨兵馬俑群,上千個兵馬俑場面震撼。該文博園工作人員受訪時稱,網上熱傳的“山寨兵馬俑群”照片確實是在他們那里拍攝的,該“兵馬俑群”依據西安臨潼兵馬俑一號坑建造,人俑按原比例復制。
對此,西安“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關負責人認為,此舉屬于“明顯的侵權行為”,因為該“山寨兵馬俑群”并沒有得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許可和授權。
此事件最終也引發了關于“山寨兵馬俑是否侵權著作權”的討論。現在,后續來了——
2019年5月到6月間,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提交了1000多件商標申請,其中含有大量的立體商標。而在這一批立體商標中,主要就是兵馬俑!
大約涉及了近20種陶俑,除了軍吏俑、跪射俑、武士俑之外,還有國寶銅車馬,以及銅車馬的馬,銅車馬的“司機”等等。基本上都是申請了45類全類保護,比如陶瓷藝術品相關的21類上也有申請。
新網查詢得知,兩年的時間里,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一共為其所擁有的兵馬俑申請了一千多件商標!
接著,今年5月中旬以來,上述幾百個兵馬俑立體商標開始批量通過初審。
5月13日,初審公告了509件兵馬俑立體商標;
5月20日,初審公告了229件兵馬俑立體商標;
起始日期為2017年3月22日,這就難免不讓人聯想到17年報道的安徽山寨兵馬俑。在當時,西安兵馬俑已經明確表示“未得到許可和授權,屬侵權行為,已向景區發律師函。”但安徽方面卻表示:“我們沒有侵權。兵馬俑并不是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專利,陶俑哪里都可以做。”西安兵馬俑的這一系列操作,顯然是對安徽山寨事件作出的無奈之舉。
如果這一批立體商標被核準注冊,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望成為國內擁有立體商標最多的申請人!立體商標圈也將多了一份歷史的厚重感!
知識延伸:什么是立體商標
立體商標也稱“立體標識”、“三維標識”或“三維立體標識”,與普通的平面商標不同,是以具有長、寬、高的立體物質形態出現的,通常包括商品的形狀、包裝或者商品的裝飾。
我國于2001年修改《商標法》時確定了對立體商標的保護。隨著立體商標的不斷發展,有關立體商標的法文法規分布在《商標法》、《商標實施條例》、《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但大都不具體,定義比較寬泛。
立體商標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主要包含以下幾種: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商品包裝的立體形狀、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或者上述立體形狀上附帶的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比如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附帶的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等等等等。
當然,對于中小企業來講,文字、圖形英文、數字的組合構成,已經基本滿足了保護知識產權的要求。
總而言之,不管是申請注冊立體商標還是平面商標,大家都應當及時盡早的對自身企業的品牌產品展開相關商標的申請注冊,此外,對于商標有關的業務辦理,大家盡量選擇如新網這樣的專業辦理機構,依據廣大用戶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領域的專業指導服務,高效地幫助用戶解決商標方面存在的各類疑難。
一套完整全面的商標保護體系,對于企業品牌在市場當中的穩步推廣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和影響,從根源上有效杜絕他人以“傍名牌”為目的的搶注商標行為,又能夠在發現他人的侵權行為時,幫助企業更加有力的采取制止措施,最大化的降低自身企業的經濟損失,可謂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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